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东升镇法律服务项目
三、中选信息
供应商名称:****
上海龙凤419供应商地址:**市**区**大街8****广场A座20层B/C/D区
中选金额:
序号 | 服务项目 | 数量 | 单位 | 金额(元) | |
1 | 基本法律服务费 | 1 | 年 | 220000 | |
2 | 合同审核 | 1 | 件 | 500 | |
3 | 撰写法律意见书 | 1 | 件 | 2000 | |
4 | 代理行政复议案件 | 1 | 件 | 5000 | |
5 | 处理群众信访事件 | 1 | 件/次 | 5000 | |
6 | 日常法律咨询、现场办公及其他法律服务 | 合伙人 | 1 | 时 | 3000 |
7 | 专职律师 | 1 | 时 | 1000 | |
8 | 律师助理 | 1 | 时 | 350 | |
9 | 行政诉讼案件 | 行政诉讼案件 | 1 | 件 | 15000 |
10 | 开庭前原告撤诉案件 | 1 | 件 | 1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东升镇法律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通过比选采购方式选取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法律顾问、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处理群众信访事件、撰写法律意见书、合同审核、日常法律咨询、现场办公及其他法律服务,对日常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开展法律风险研判,提示法律风险、发表法律专业意见,为办案人员进行针对性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办案能力,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泽平、薛红、李永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固定收费;
代理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上海龙凤419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网(http://www.****.cn)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成府路45号
联系方式:张小敬
名 称:****
上海龙凤419地 址:**市**区中关村成府路270号中科科仪6号楼3层
联系方式:138****2745
项目联系人:刘志刚
电 话:138****274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