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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应急能力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省**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省**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应急能力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3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8月05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省﹒**市﹒**市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设计研究院****公司 | 胡渊 | 二级建造师 | 贵252********10918 | ****9727.360000元 | 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153日历天 | 设计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施工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83.89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设计研究院****公司 | ****公司;****设计院****公司 | ****公司;****设计研究院****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胡渊 | 曾全来 | 王洋阳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胡渊 | 曾全来 | 王洋阳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李纪成 | 陈卫 | 张梅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专业:建筑工程、级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建筑工程、一级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级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一级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注册资格 | 二级建造师 | 一级建筑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贵252********10918 | 豫121********02864 | 赣136********17528 | |||||||||||
投标报价 | ****9727.360000元 | ****0000.000000元 | ****6312.520000元 | |||||||||||
工程工期 | 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153日历天 | 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153日历天 | 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153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设计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施工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施工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施工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评审得分 | 83.89 | 62.99 | 62.79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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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设计研究院****公司 | ****公司;****设计院****公司 | ****公司;****设计研究院****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公司 | 22.其他;没响应招标文件中响应性评审中的第3.7条权力义务,3.8条发包人要求 | |||||||||||||
******公司 | 22.其他;没响应招标文件中响应性评审中的第3.7条权力义务,3.8条发包人要求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