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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4〕15****财政局相关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审批局、****事务局、**研泰资产****公司3家单位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从检查总体情况看,被检查单位严肃财经纪律意识和防范财务管理风险意识增强,会计核算水平不断提升,内部控制制度日渐完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支出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不严,存在零星维修无具体日期、经办人签字,办公设备采购合同购买方未签字盖章,验收单无验收意见及验收人员签字盖章,报销接待费用三单不齐等;接待费报销超标准;会计科目使用错误;会计凭证及账簿未及时装订归档;内控管理存在合同签订与验收不相容岗位未相互分离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在认真核查、反复论证和充分听取被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令单位采取退回违规资金、调整账务、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等措施限期整改,****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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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