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4年**市陡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凡渡村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2024年**市陡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凡渡村 | |
标段编号 | WH810NT24SG318901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上海龙凤419**市陡沟镇陡沟街道1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上海龙凤419杨婷文188****215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省**市**市无城镇**路环宇国际西楼二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芳芳、周厚义 138****8363、182****1794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上海龙凤41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元) | ****068.16 | |
项目负责人 | 上海龙凤419范新玉(技术负责人:段迎夏) | |
证书编号:皖234****19882(FGY****4363) | ||
上海龙凤419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工程师证) | ||
工期(天) | 4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元) | ****294 | |
项目负责人 | 上海龙凤419张善飞(技术负责人:杜广愚) | |
证书编号:皖234****06947(合G****4879) | ||
上海龙凤419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工程师证) | ||
工期(天) | 4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元) | ****515.27 | |
项目负责人 | 上海龙凤419吴翠(技术负责人:汪玉喜) | |
证书编号:皖234****08912(WD-****579) | ||
上海龙凤419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证) | ||
工期(天) | 4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上海龙凤4191、**鸿润****公司:拟派的终检工程师未附质检员岗位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公司: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质量负责人、终检工程师未附社保证明; 3、******公司:拟派的终检工程师未附质检员岗位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上海龙凤4194、******公司:质量负责人及终检工程师未附中级职称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上海龙凤4195、******公司:企业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承诺书中工程名称与本项目名称不符。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上海龙凤419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上海龙凤4191、抽取的系数:K=0.79; 2、样本值单位:******公司、**晟豪****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3、基准价:****082.43; | |
提示 | 上海龙凤419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上海龙凤419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上海龙凤419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上海龙凤419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海龙凤419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 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