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凤419****拟对**市****公司债权及相关权益进行处置。
截至2024年9月30日,我公****银行****分行收购的**市****公司债权及相关权益总额976.55万元。其中:本金391.30万元,表外利息77.76万元,孳生利息469.64万元,抵债金额37.85****法院认定为准),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清单如下:
利息截止日:2024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企业地址 | 债权及相关权益情况 | 贷款方式 | 抵押担保情况简述 | |||
本金余额 | 利息合计 | 抵债金额 | 资产合计 | |||||
1 | **市****公司 | **省**市**区乐天大街中段 | 391.30 | 547.40 | 37.85 | 976.55 | 抵押+保证 | 上海龙凤419抵押:**市****公司名下位于**区官路镇土地使用权面积7104.3平方米(10.66亩),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4002.98平方米以及孙景安名下位于**市**区乐天大街中段面积86.93平方米单元住房提供抵押担保。其中,2020年9月,法院已作出裁定将孙景安名下位于**市**区乐天大街中段面积86.93平方米单元住房作价378520元交付给我司,抵偿被执行人债务378520元。 上海龙凤419保证人:孙景安、丁文娥。 |
合计 | 391.30 | 547.40 | 976.55 | - | - |
上海龙凤419具体情****公司有****公司网站查询(http://www.****.com)。
处置方式:公开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可以整体组包、部分组包或单户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本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及相关权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冯先生 全先生
联系电话:029-****0829 029-****0882
通讯地址:**市高新博文路51A号唐南大厦1-2层
邮政编码:710065
上海龙凤419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29-****0820
上海龙凤419分公司监察举报邮箱为:****@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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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