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凤419廉自然资(公告)〔2024〕63号
上海龙凤419关于《**省******公司**市石颈镇那利村**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的结果公示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业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及《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4号)要求,《**省******公司**市石颈镇那利村**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已经******监测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并已通过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来访等方式反映。
(联系人:王淦平 联系电话:0759-****577)
上海龙凤419附件:1、**省******公司**市石颈镇那利村**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省******公司**市石颈镇那利村**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书
上海龙凤4193、关于《**省******公司**市石颈镇那利村**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复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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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凤419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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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省******公司**市石颈镇那利村**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书.pdf
附件3、关于《**省******公司**市石颈镇那利村**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复核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