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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新****制造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新****制造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项目
上海龙凤419建设地点:******开发区鹤岭片区
上海龙凤419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5433.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980平方米,建设1#厂房、2#厂房、综合楼、实验楼,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上海龙凤419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上海龙凤4191、建设单位:****
2、联系人及电话:袁总0731-****2672
上海龙凤419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公司
2、联系人及电话:赵工0731-****737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