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4日-2025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意见反馈电话:0459-****235(法制办)
传 真:0459-****235
通讯地址:**市**区中央大街102号212室
上海龙凤419 邮 编:16345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建设项目 | **省**市**区喇嘛甸镇一道街49号 | **** | ******公司 |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区喇嘛甸镇一道街49号。本项目主要设有中医诊室、妇科诊室、内科诊室、检验科等临床科室,建成后共计床位32张,日门诊量为40人次,医护人员35人。本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一座6.7㎡,**污水处理间1座,设计日处理能力18m3,**防渗事故池容积为5m3。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8.5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及主要生产设备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 环保措施: 上海龙凤419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医疗废物暂存间臭气异味、煎药过程产生的异味及污水处理间恶臭污染物。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的废气,通过定期冲洗,杀菌消毒,医疗废物日产日清,经综合楼排风系统排入外环境;煎药过程产生的异味通过采用一体全密闭煎药机,煎药异味较少,且煎药机设置在煎药室内,煎药异味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间恶臭污染物经负压集气处理设施收集+活性炭吸附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通过上述治理措施,确保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厂区内废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间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油田****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安装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要求。 上海龙凤419固体废物:固体废弃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要实现固体废物处置处理率达到100%。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药渣、医疗废物、检验废液、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及栅渣、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和废药渣统一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废物、化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分区存放于单独区域;医疗废物袋装封口后储存在周转桶内,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医疗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处置;化验室废液按规定装入专用容器内封口后贮存,分类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专用回收桶内,定期由有医疗废物经营许可单位接收处置;废活性炭收集至专用带盖铁桶内,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独立区域,再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处置;污水处理间产生污泥和格栅渣外运前,于污泥池内投加漂白粉消毒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相关标准,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抽吸外运。本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要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述进行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