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凤419

温州市瓯江口浅滩一期E-17-02地块健康驿站第4、5、6幢房产五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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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权利人为****,无产权证。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交付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37.02552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37.02552万元,第三年开始,每年递增3%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 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出租用途 仓储(租赁房屋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承租人支付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前付清;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方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其它费用: 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3、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4、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方腾空后,移交使用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方自行修缮、弥补,承担;出租方不参与处理承租方与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小区物业及业委会的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租方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5、承租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方对承租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承租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做好防火、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承租人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承租人有义务就安全生产情况接受检查,发现隐患需进行整改。 6、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7、租赁期间,租赁房产不得擅自转租。 8、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方仍要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9、对租赁合同执行未满一年,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取消免租金装修期优惠,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租金。 10、承租人可根据使用需求提出改造方案并经出租人同意后进行。对租赁合同执行未满3年,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恢复原状;租赁合同执行超过(含)3年,后期可不用恢复。 11、本标的在租赁期内,因政府或出租人开发建设需要提前终止的,出租人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并收回标的使用权,出租人不予补偿。租赁合同因出租人原因提前解除或终止的,承租人需及时清空本标的内的材料、构筑物等,所产生的建设与拆除等相关费用出租方不予补偿。租金按实际使用租期计算,承租人结清各项费用,腾退土地,经出租人验收合格后,剩余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12、本次公开招租项目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意向承租人需****公司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1)报名期内产生意向承租人的,意向****公司组织的增价式拍卖会,价高者得;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3)若公告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或未成交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4个周期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报名。
租期 五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90天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联合产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详见上表)至指定账户(不计利息)(户名:****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营业部 ;账号:756********0008655),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3、看样时间:2025年2月5日上午9时至2025年2月17日下午5时止 4、咨询地点:**市黎明西路**大厦1609室 5、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6、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联系电话:0577-****3877 7、若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4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4日17时止,第二个周期2025年2月25日至3月3日17时止,以此类推。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动态报价.docx
健康驿站租赁合同(样本).docx
实地勘察确认函.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蔡女士 电话 0577-****3877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www.****.com/WZPT/
**机构 名称 **** 联系地址 **市黎明西路**大厦1609室
联系人 蔡女士 固定电话 0577-****3877
手机 189****5239
附件(7)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2-15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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