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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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设计[2025]0306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区大直沽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已由 ****审批局 以 津东审投备案〔2025]1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为 321704 万元,资金来源为 银行贷款:257363万元,自筹及其他资金:64341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4806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受 ****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区大直沽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规模为480600平方米,项目更新范围总占地面积约50万平方米,包括对13个老旧小区及周边进行更新改造,更**筑面积约 29.61万平方米,更新内容包括市政基础设施改造、老旧房屋改造及修缮、小区内道路绿地及公共活动场地提升改造及安防改造等。**总建筑面积约18.45万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提升、**口袋公园、产业载体、产业社区、配套公建等,总投资额321704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区大直沽街道范围内,**直沽街,西至海**路,南至大桥道、大直沽七号路,北至大直沽中路、**路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区大直沽片区城市更新大直沽中路氛围提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模约为10530平方米,涉及建筑物最大单体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且小于20000平方米。最高高度小于50米,最大单体跨度小于27米。包含两部分工作内容,1、主题文化氛围提升:基于项目基底,对直沽中路进行主题氛围提升,此次项目初步新增入口牌坊、精神堡垒等主题装置,底商招牌提升改造约2250平方米,墙面楼体艺术彩绘约1980平方米,现状树木亮化约200棵,楼体轮廓点亮约3800米,现有电箱美化约33个,建筑改造3处,****停车场入口提升5处,以及进行主题化的导视导览系统、城市家居、路沿道旗等内容打造,整体提升街区氛围。2、现状基础提升:对现有人民生活基础条件进行提升,打造口袋公园约1800平方米,楼体墙面刷新约4500平方米,现有主题栏杆更换约330米等基础形象提升。招标内容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采购工作。总投资额1600.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4月19日 至 2025年05月01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如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即可)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名,应取得下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3)结构负责人 1 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4)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5)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6)项目部其他人员配置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3)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人由负责本项目施工的单位承担。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主办人)不得超过2家;(4)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4日 至 2025年03月28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8日16时00分。 | |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3月24日至2025年03月2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大厦A座西侧3层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
招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韩韬远(印鉴)
办公地址:**市**区建新路25号202室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张超 电话:022-****1022
传 真:022-****102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秋苓(印鉴)
办公地址:******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大厦A座西侧3层
邮政编码:300392 联系人:付嘉晖、孙禄 电话:022-****8108-6031
传 真:022-****8108-6031
日期:2025年03月24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市**区****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 受理负责人:张超
电话:022-****1022传真:022-****1022
受理单位地点:**市**区建新路25号202室
**市**区****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孙涛
电话:****5306传真:****5306电子邮箱:hdqzjwxzzfzd03@tj.****.cn
受理单位地点:**区七纬路106号
**市公共**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cn/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