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区城市智慧交通建设项目已由**市****委员会以 **发改审〔2025〕2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其余由项目法人多渠道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区城市智慧交通建设项目—****公交站台升级改造工程、**区城市智慧交通建设项目—**户外广告实施提升工程的设计进行打捆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区城市智慧交通建设项目—****公交站台升级改造工程:对****重要路段的181座公交站台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同时,改造250个公交站牌,**充电桩265个(80KW)、广告站点620座、LED灯杆500只、3台低空通信监视基站。**区城市智慧交通建设项目—**户外广告实施提升工程:在**区高速及国省道沿线建设20块户外大型广告牌。
2.3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约47.53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一阶段设计(含概算、预算)以及财政投资绩效评估工程量清单预算,项目评审手续办理(含提供审批部门要求的各项文件资料等)及其他相应的技术服务工作,设计成果须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
上海龙凤4192.5 设计服务期限: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供一阶段设计成果和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格及要求、施工技术要求、概算、预算以及财政投资绩效评估工程量清单预算等)(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6 标段划分: 1.本项目“**区城市智慧交通建设项目”分批分标段实施;2.本次实施的标段为“**区城市智慧交通建设项目—****公交站台升级改造工程、**区城市智慧交通建设项目—**户外广告实施提升工程”;3.本次对**区城市智慧交通建设项目—****公交站台升级改造工程、**区城市智慧交通建设项目—**户外广告实施提升工程的设计进行打捆公开招标。其他标段另行招标。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上海龙凤419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南**路69号 | 地址: | **市**区汉丰街道帅乡路458号附10号 |
联系人: | 章浩 | 联系人: | 刘静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405400 | |
联系电话: | 150****6788 | 联系电话: | 188****8477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