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上海龙凤419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公司100%股权及13510.31万元债权
转让标的名称 | ******公司100%股权及13510.31万元债权 |
项目编号 | **** | 转让底价 | 20000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4-29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5-05-29 |
标的所在地区 | **壮族自治区>**市>**县 | 标的所属行业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项目受理联系人 | 李经理/023-****2638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公司100%股权及13510.31万元债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壮族自治区>**市>**县 | 法定代表人 | 杨秀桥 | 成立时间 | 2009-05-31 | 注册资本 | 2300万元 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2300万元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公司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799874U | 所属行业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经营范围 | 在****县古袍**大王顶矿段金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8月16日止);矿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10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 | ****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否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1 | **** | 100% | - | |
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24 (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0万元 | -1393.16万元 | -1402.51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9431.11万元 | 13726.47万元 | -4295.36万元 | 审计机构 | ****事务所(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5-02-28 | 0万元 | -192.08万元 | -192.08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9254.54万元 | 13741.98万元 | -4487.44万元 |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总局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04-27 | 评估基准日 | 2024-12-31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事务所(普通合伙)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20000万元,其中标的企业100%股权转让底价为6489.69万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的债权转让底价为13510.31万元。如本项目最终成交价形成溢价,则溢价部分为股权溢价。 2、资产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采矿权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详见附件) 3、债权债务处理方案:债权债务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其中,本次将中南局对标的企业13510.31万元债权与标的企业100%股权同时挂牌出让,应付外部单位款项由受让后标的企业继续支付。 4、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现已停产多年,现有员工共10人,标的企业聘用8人,本次转让后8名聘用员工由受让后的标的企业按原劳动合同继续聘用,转让方委派的2名员工由转让方自行安置。 (2)根据《****县古袍**大王顶矿段金矿**储量核实报告》矿产**储量评审意见书,该矿床成矿地质特征复杂,矿体变化较大,部分矿体圈连存在多解性,本次核实工作采空区未实地测量,估算的保有**量可能存在偏差,详细情况请投资人关注《****县古袍**大王顶矿段金矿**储量核实报告》。 (3)标的企业所持采矿权为金矿地下开采矿山,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尾矿库已投入使用,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将于2025年8月到期,提请意向受让方关注标的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环保风险及相关政策法规。本次转让后,标的企业应承担的所有证件延续、安全环保责任及义务由受让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采矿权评估报告、年度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储量核实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20000 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待**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3000万元汇至**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的情况。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交易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5.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若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6.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7.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公司**县古袍**大王顶矿段金矿采矿权未来开采时,若广******厅要求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由股权转让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负责按当地相关要求及时足额缴纳。 8.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转让方或所属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9.意向受让方需特别关注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需详细了解标的明细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矿业权评估报告、储量核实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价款。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的一切权利义务均由权属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继,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3000 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交纳方式 |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 |
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名称 | **** | 注册地(住所) | **省**市**区**大道1250号 | 法定代表人 | 孙** | 注册资本 | 1160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事业法人 | 所属行业 | 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1********6240976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总局 | 批准单位名称 | ****总局 | 决议类型 | 文件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
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发布媒体名称 | 重交所网站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经理 | 联系电话 | 023-****2638 | |
服务机构 | 服务机构名称 | ****公司****公司 | 服务机构联系人 | 龙女士 | 服务机构联系电话 | 151****2546 | |
备注 | |
相关附件下载:附件:特别事项说明.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