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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物流枢纽多式联运转运项目(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3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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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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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物流枢纽多式联运转运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物流枢纽多式联运转运项目(EPC)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为36596.03㎡,总建筑面积为40321.55㎡,包含4栋仓库、1****中心和1栋吊车库(利旧),单栋仓库建筑面积为8708㎡,为4层,建筑高度24m,4栋仓库合计建筑面积为34832㎡,联运中心共5层,建筑面积为5125㎡。室外管线和2台**吊设备、2台正面吊、2台汽车吊、2台抓料机,3台装载机,1台叉车。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05-31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建设局 0872-****718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经办人: 陆先生
办公电话: 135****8884
招标代理机构: **** 经办人: 王女士
办公电话: 0872-****281 移动电话: 159****294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物流枢纽多式联运转运项目(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6-04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6-30 09:00
开标地点: **县一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5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总用地面积为36596.03㎡,总建筑面积为40321.55㎡,包含4栋仓库、1****中心和1栋吊车库(利旧),单栋仓库建筑面积为8708㎡,为4层,建筑高度24m,4栋仓库合计建筑面积为34832㎡,联运中心共5层,建筑面积为5125㎡。室外管线和2台**吊设备、2台正面吊、2台汽车吊、2台抓料机,3台装载机,1台叉车。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所需的资料汇总及报审。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进行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各成员。
资质要求: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6.2企业资质要求: (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设计: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6.3拟任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以下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提供开标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注:施工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相应承诺)。 (2)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以下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资格且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提供开标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合理,并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其中: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中须配备至少(含)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开标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的承诺书。 6.4企业业绩要求: (1)施工: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5月)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总投资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2)设计: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5月)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建设总投资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注:(1)若为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拟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相应专业的业绩要求。 (2)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项目规模的,还应提交业主证明材料或项目批复材料佐证。 6.5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近3年(2022年5月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说明(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或自行承诺,如有欺瞒自行承担法律后果);无违法、无违规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人员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及失信被执行记录(自行承诺,如有欺瞒自行承担法律后果)。(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6根据******保障厅****监察局文件《关于请衔接相关单位统一查询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记录事项的紧急通知》****监局【2018】7号),原“无拖欠工资证明”更名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统一查询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相关信用记录。若查询到投标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6.7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不拖欠工期的承诺书。 6.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所需的资料汇总及报审。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进行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各成员。
项目负责人资格: 6.3拟任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以下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提供开标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注:施工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相应承诺)。 (2)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以下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资格且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提供开标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合理,并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其中: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中须配备至少(含)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开标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的承诺书。
业绩要求: 6.4企业业绩要求: (1)施工: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5月)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总投资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2)设计: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5月)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建设总投资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注:(1)若为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拟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相应专业的业绩要求。 (2)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项目规模的,还应提交业主证明材料或项目批复材料佐证。
其他: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6.2企业资质要求: (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设计: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6.3拟任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以下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提供开标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注:施工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相应承诺)。 (2)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以下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资格且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提供开标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合理,并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其中: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中须配备至少(含)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开标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的承诺书。 6.4企业业绩要求: (1)施工: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5月)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总投资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2)设计: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5月)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建设总投资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注:(1)若为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拟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相应专业的业绩要求。 (2)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项目规模的,还应提交业主证明材料或项目批复材料佐证。 6.5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近3年(2022年5月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说明(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或自行承诺,如有欺瞒自行承担法律后果);无违法、无违规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人员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及失信被执行记录(自行承诺,如有欺瞒自行承担法律后果)。(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6根据******保障厅****监察局文件《关于请衔接相关单位统一查询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记录事项的紧急通知》****监局【2018】7号),原“无拖欠工资证明”更名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统一查询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相关信用记录。若查询到投标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6.7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不拖欠工期的承诺书。 6.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所需的资料汇总及报审。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进行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各成员。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6-30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及信息公开审查表(1).pdf 2025-05-30 18:42:13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5-31
招标公告
大理物流枢纽多式联运转运项目(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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