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凤419根据《****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5〕55号、《****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楚财农〔2025〕58号、《****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元财农〔2025〕7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拟公开征集遴选择优确定2025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和实施主体,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申报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全县十乡镇。
(二)建设期限。2025年6月-2026年6月。
上海龙凤419(三)建设内容。实施蔬菜大棚改造提升,对简易竹木大棚改造提升为钢架大棚或**钢架大棚。
(四)建设标准。简易竹木棚改造为钢架大棚或**钢架大棚(含水泥柱型钢架大棚),棚肩高不低于2米,拱高(棚顶与棚肩的高度)根据种植的蔬菜种类并结合实施主体实际需求自行确定,棚膜采用新膜覆盖,膜厚度不低于8丝。
(五)补助标准。蔬菜大棚改造提升(简易竹木棚改造为钢架大棚或**钢架大棚)补助标准每亩3000元,计划实施面积930亩。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5%。
(六)补助方式。先建后补。
二、申报条件
上海龙凤419县内从事蔬菜生产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采取自主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讨论择优确定项目和实施主体。申报对象为设施化改造提升效益明显,技术措施先进,品牌培育强,营销渠道畅,联农带农强,示范带动好等方面有创新、有潜力,无不良征信记录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拟建设蔬菜大棚面积在50亩以上的生产企业、农民******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已按规定享受相关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申报参加遴选。
三、遴选程序
上海龙凤419(一)发布公告。****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集遴选择优确定**县2025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和实施主体的公告。
(二)主体申报。新型经营主体在规定时限内到辖区乡(****服务中心进行自主申报,并提交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政府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上报。
(三)遴选公示。****组织相关专家对新型经营主体申报的项目进行实地初步核查、对项目申报材料初审推荐初选名单,提交局党组会研究讨论确定项目和实施主体。对确定的项目和****人民政府网站或****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申报时限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参选主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下午5点前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逾期未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五、申报须提供的材料
1.《**县2025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遴选申报表;
2.实施主体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
上海龙凤4193、基地规模(流转土地)证明材料;
4、单位征信报告等材料。
上海龙凤419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878-****035
附件:**县2025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遴选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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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