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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3130MA789HMU8Q | 建设单位法人:陈红光 |
陈红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县 |
****园区 |
******公司滴灌带、地膜、塑料颗粒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1-C2921-塑料薄膜制造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县 **维吾尔自治区****县 |
经度:78.503611 纬度: 39.82111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18 |
喀地环评补字〔2023〕5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11-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500 |
40 | 运营单位名称:**** |
****3130MA789HMU8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3100MA7ABDP2X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3100MA7ABDP2XL | 竣工时间:2023-11-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5-01-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2-2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gs/detail/1?id=501200Jq5n |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 | 实际建设情况:**(重大变动重新报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年产聚乙烯再生颗粒4600t、滴灌带1200t、地膜10000t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聚乙烯再生颗粒4600t、滴灌带1200t、地膜10000t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造粒生产工艺流程:雇佣当地农户在农田进行分拣后,本项目安排车辆在田间收购,在收购过程中已经包装,严禁裸露运输。废旧滴灌带、地膜不进行包装,由废旧滴灌带、地膜进行捆绑后装车,无包装袋产生,废旧滴灌带、地膜本身不产生扬尘,装卸过程中扬尘产生量极少。在堆场内通过篷布遮盖降低在原料储存过程中的粉尘。 破碎:利用破碎机将废塑料破碎成1~2cm的碎片。破碎机工序安装喷淋进行除尘,破碎后的废塑料进入清洗工序。破碎工序主要产生粉尘、废水及噪声 清洗:破碎后的废塑料送至清洗水池进行清洗,清洗的目的是去除废塑料表面附着的杂质(主要为泥沙等)。本项目废塑料清洗工不使用任何清洗剂。清洗后的废塑料进入造粒工序。清洗工序主要产生废水、噪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沉淀池产生的污染物为污泥(主要为泥沙)。 熔融、挤出、切粒:造粒机由挤出机、水槽、切粒机组成,塑料的挤出成型就是塑料在挤出机中,在一定的温度(180-200℃)和一定的压力下熔融塑料,并连续通过有固定截面的模型,得到具有特定断面形状连续型材的加工方法塑料在料筒中借助料筒外部的加热和螺杆转动的剪切挤压作用而熔融,同时熔体在压力的推动下被连续挤出,被挤出的型材失去塑性变为条状,再经过冷却水槽冷却,以免发生变形。经过电烘干后最后进入切粒机切成圆柱状颗粒。再生塑料颗粒的粒径在0.7-1.5mm范围内,塑料颗粒由于粒径较大,因此不易起尘。熔融、挤出、切粒工序产生的污染包括非甲烷总烃、异味、噪声。 滴灌带生产工艺流程:本项目安排车辆在田间收购,在收购过程中已经包装,严禁裸露运输,废旧滴灌带、地膜本身不产生扬尘,装卸过程中扬尘产生量极少。在堆场内通过布遮盖降低在原料储存过程中的粉尘。 (1)预热搅拌:将聚乙烯再生颗粒、聚乙烯(新料)、色母、抗老化剂混合搅拌均匀,同时进行预热以去除物料携带的水分。预热搅拌工序主要产生噪声。 熔融挤出:利用塑料的热塑性,将塑料加热(140-200℃左右)熔化后,加以高的压力使其快速流入模腔,经一段时间的保压和冷却,成为各种形状的材(2)料。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此过程产生的污染包括非甲烷总烃、异味、噪声。 (3)冷却定型:冷却定型(用循环冷却水进行冷却,定期对循环冷却水进行补充,无废水外排),将不合格的产品统一收集后送至造粒车间重新造粒。冷却定型工序产生的污染主要为噪声。 (4)检测:定型完成后,安排技术人员进行检测,合格产品可入库,不合格产品返回造粒车间重新造粒。 地膜生产工艺流程:(1)拌料 将外购的聚乙烯、厂内生产的聚乙烯和母料按照一定配比(50:1),投料到拌料机中搅拌均匀。本项目所用的聚乙烯和母料均为颗粒状,粒径为2mm,上料不产生粉尘。 (2)热挤、成型 将搅拌均匀的物料投料至塑料挤出机(原料粒子粒径为2mm,投加时无粉尘产生),按照工艺参数值均匀加至高温成熔融状态,通过塑料挤出机挤塑成型。本项目热挤、成型工序皆在一体塑料挤出机中完成,采用电加热,此过程产生少量的非甲烷总烃。 (3)吹胀 通过吹塑机将半成品吹塑。 (4)成型膜收卷、分条对折、包装 由牵引机将管材牵引到卷取机上进行卷绕,每卷2500m,卷完后,设备自动报警,将成品取下。然后进行分条对折包装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造粒生产工艺流程:雇佣当地农户在农田进行分拣后,本项目安排车辆在田间收购,在收购过程中已经包装,严禁裸露运输。废旧滴灌带、地膜不进行包装,由废旧滴灌带、地膜进行捆绑后装车,无包装袋产生,废旧滴灌带、地膜本身不产生扬尘,装卸过程中扬尘产生量极少。在堆场内通过篷布遮盖降低在原料储存过程中的粉尘。 破碎:利用破碎机将废塑料破碎成1~2cm的碎片。破碎机工序安装喷淋进行除尘,破碎后的废塑料进入清洗工序。破碎工序主要产生粉尘、废水及噪声 清洗:破碎后的废塑料送至清洗水池进行清洗,清洗的目的是去除废塑料表面附着的杂质(主要为泥沙等)。本项目废塑料清洗工不使用任何清洗剂。清洗后的废塑料进入造粒工序。清洗工序主要产生废水、噪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沉淀池产生的污染物为污泥(主要为泥沙)。 熔融、挤出、切粒:造粒机由挤出机、水槽、切粒机组成,塑料的挤出成型就是塑料在挤出机中,在一定的温度(180-200℃)和一定的压力下熔融塑料,并连续通过有固定截面的模型,得到具有特定断面形状连续型材的加工方法塑料在料筒中借助料筒外部的加热和螺杆转动的剪切挤压作用而熔融,同时熔体在压力的推动下被连续挤出,被挤出的型材失去塑性变为条状,再经过冷却水槽冷却,以免发生变形。经过电烘干后最后进入切粒机切成圆柱状颗粒。再生塑料颗粒的粒径在0.7-1.5mm范围内,塑料颗粒由于粒径较大,因此不易起尘。熔融、挤出、切粒工序产生的污染包括非甲烷总烃、异味、噪声。 滴灌带生产工艺流程:本项目安排车辆在田间收购,在收购过程中已经包装,严禁裸露运输,废旧滴灌带、地膜本身不产生扬尘,装卸过程中扬尘产生量极少。在堆场内通过布遮盖降低在原料储存过程中的粉尘。 (1)预热搅拌:将聚乙烯再生颗粒、聚乙烯(新料)、色母、抗老化剂混合搅拌均匀,同时进行预热以去除物料携带的水分。预热搅拌工序主要产生噪声。 熔融挤出:利用塑料的热塑性,将塑料加热(140-200℃左右)熔化后,加以高的压力使其快速流入模腔,经一段时间的保压和冷却,成为各种形状的材(2)料。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此过程产生的污染包括非甲烷总烃、异味、噪声。 (3)冷却定型:冷却定型(用循环冷却水进行冷却,定期对循环冷却水进行补充,无废水外排),将不合格的产品统一收集后送至造粒车间重新造粒。冷却定型工序产生的污染主要为噪声。 (4)检测:定型完成后,安排技术人员进行检测,合格产品可入库,不合格产品返回造粒车间重新造粒。 地膜生产工艺流程:(1)拌料 将外购的聚乙烯、厂内生产的聚乙烯和母料按照一定配比(50:1),投料到拌料机中搅拌均匀。本项目所用的聚乙烯和母料均为颗粒状,粒径为2mm,上料不产生粉尘。 (2)热挤、成型 将搅拌均匀的物料投料至塑料挤出机(原料粒子粒径为2mm,投加时无粉尘产生),按照工艺参数值均匀加至高温成熔融状态,通过塑料挤出机挤塑成型。本项目热挤、成型工序皆在一体塑料挤出机中完成,采用电加热,此过程产生少量的非甲烷总烃。 (3)吹胀 通过吹塑机将半成品吹塑。 (4)成型膜收卷、分条对折、包装 由牵引机将管材牵引到卷取机上进行卷绕,每卷2500m,卷完后,设备自动报警,将成品取下。然后进行分条对折包装外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废气:破碎采用湿法破碎、喷淋水进行降尘;造粒和地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滴灌带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安装集气罩+布袋除尘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排水管网进入**县纺****处理厂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基础减振、车间封闭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转运至垃圾转运站集中处置。湿法破碎的泥沙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填埋处理;不合格产品作为造粒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滤网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灯管和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为6m2,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破碎采用湿法破碎、喷淋水进行降尘;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地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滴灌带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安装集气罩+布袋除尘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暂存于化粪池(10m3),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所在区域未铺设污水管网。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基础减振、车间封闭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转运至垃圾转运站集中处置。湿法破碎产生的泥沙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填埋处理;不合格产品作为造粒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滤网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灯管和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为6m2,定期交由**新之源****公司进行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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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408 | 0 | 0 | 0 | 0.408 | 0.408 | / |
1 | / | 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排水管网进入巴****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废水约500m3/a经沉淀池(480m3/a)处理后用于生产;实际生活污水约200m3/a暂存于化粪池(10m3),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所在区域未铺设污水管网。 | / |
1 | 破碎采用湿法破碎、喷淋水进行降尘;造粒和地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滴灌带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安装集气罩+布袋除尘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 滴灌带生产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破碎粉尘经喷淋装置处理后排放。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外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 破碎采用湿法破碎、喷淋水进行降尘;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地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滴灌带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安装集气罩+布袋除尘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本项目滴灌带工序产生的破碎粉尘经湿法破碎、喷淋水进行降尘等处理措施处理,可有效减少破碎粉尘的产生。项目破碎环节设置在密闭车间内,通过厂房阻隔后,以无组织的形式逸散,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浓度限值。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排放限值;地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排放限值;滴灌带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安装集气罩+布袋除尘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排放限值。 |
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基础减振、车间封闭措施 | 厂界昼间及夜间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1 | 湿法、清洗破碎的泥沙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填埋处置。不合格产品作为造粒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滤网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灯管和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6平方米),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转运站集中处置。一般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1)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湿法破碎产生的泥沙、生产阶段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废滤网;湿法破碎产生的泥沙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填埋处理;不合格产品作为造粒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滤网由厂家回收。 2)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填埋场处置。 3)危险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灯管和废活性炭,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为6m2,定期交由**新之源****公司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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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