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改投审〔2025〕117号
****改革局关于**县“百千万工程”乡村**示范带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农业农村局: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县“百千万工程”乡村**示范带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办公室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92号)、《****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13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百千万工程”乡村**示范带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二、项目法人单位:****农业农村局
项目统一编码:****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仙塘镇、义合镇、**镇、顺**、涧头镇等乡镇,包括道路改造约34.57千米,村庄整治工程4053栋,村庄入口重要节点建设30处,示范带沿线人居环境整治约48000米,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改造约200平方米,公共停车场建设约27800平方米,农村路灯500盏及新能源基础设施等。
四、该项目总投资控制48577.21万元内。资金来源:除争取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县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办理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等相关手续并按照核准招标事项组织招投标(见附表)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项目开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等相关规定,****改革局、县统计局等部门报送投资进度等数据信息。
七、项目审批相关文件:《关于**县“百千万工程”乡村**示范带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2025〕110号);《关于**县“百千万工程”乡村**示范带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的用地及选址意见》(东自然资函〔2025〕604号);《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九届62次〔2025〕17号)。
八、项目应严格按照东自然资函〔2025〕604号文要求不得新增建设用地,在建设过程中不得占用或损毁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如确需占用耕地的需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手续,不得新增违法用地。
此复。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建军常务副县长,县财政局,******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
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投标监管网(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3.政府采购的法律、****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