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
上海龙凤419**名称:******神贸48煤炭密封竞价采购(2025年06月27日)
**编号:****
需方单位名称:****公司****
交易方式:煤炭密封竞价采购
上海龙凤419交易时间:2025年06月27日 10:15:00至2025年06月27日 10:45:00
上海龙凤419交货日期:2025年06月27日 23:59:59至2025年07月15日 23:59:59
交易保证金:按元/吨支付30.0元
上海龙凤419交易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7日 10:14:30
二、产品信息
交割方式:车板交货
交割地:黄土庙,中鸡站,石窑店站、曹家伙场站、锦界站
产品名称 | 交易数量(吨) |
**神贸48 | 20000.0 |
三、考核条款
1、质量价格调整
质量调整价分别对发热量、硫分和水分三项指标进行考核,以甲方当日化验值作为考核依据进行按日计算。
2、 发热量调价
(1)以合同约定品种的“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为基准发热量。发热量调价中单卡热值金额小数点后保留四位,四舍五入。发热量调价最终奖罚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50Kcal/kg≤(结算发热量-基准发热量)≤50Kcal/kg,不进行发热量调价。
(3)(结算发热量-基准发热量)>200Kcal/kg,发热量调价=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200Kcal/kg。
(4)50Kcal/kg<(结算发热量-基准发热量)≤200Kcal/kg,发热量调价=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结算发热量-基准发热量)。
(5)-200Kcal/kg≤(结算发热量-基准发热量)<-50Kcal/kg,发热量调价=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结算发热量-基准发热量)×2。
(6)-400Kcal/kg≤(结算发热量-基准发热量)<-200Kcal/kg,发热量调价=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结算发热量-基准发热量)×3。
(7)-600Kcal/kg≤(结算发热量-基准发热量)<-400Kcal/kg,发热量调价=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结算发热量-基准发热量)×5。
(8)-800Kcal/kg≤(结算发热量-基准发热量)<-600Kcal/kg,发热量调价=合同价格×(-80%)。
(9)-1000Kcal/kg≤(结算发热量-基准发热量)<-800Kcal/kg,发热量调价=合同价格×(-90%)。
(10)(结算发热量-基准发热量)<-1000Kcal/kg,发热量调价=合同价格×(-95%)。
3、 硫分(收到基)调价
硫分≤0.5%,无奖罚;0.5%<硫分≤0.8%,每超0.01个百分点,价格降低0.2元/吨;硫分>0.8%,超出部分,每超0.01个百分点,价格降低0.4元/吨。
4、 水分调价
全水分≤18%,无奖罚;每超0.1个百分点,降低合同价格的0.1%。
6、 质量调整价为发热量调价、硫分调价、水分调价之和,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质量调整价的定义如有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 甲方下游用户随时对到厂煤炭进行人工取样煤质抽查,人工抽样可以是任意1列中的任意1节。抽查取样时采取6点取样法,抽查煤质时必须乙方及收货单位人员在场,在全程录像的情况下共同见证现场抽取样,抽取样完成后参与抽查煤质人员在确认书签字确认。
(1)当日人工煤质抽查取样化验分析结果收到基低位发热量高于机采样化验结果收到基低位发热量的以机采样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
(2)当日人工煤质抽查取样化验分析结果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机采样化验结果收到基低位发热量100Kcal/kg及以上的,以人工抽样化验结果进行结算。
(3)当日人工煤质抽查取样化验分析结果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机采样化验结果收到基低位发热量100Kcal/kg以内,以机采样化验结果进行结算。
8、 掺假处罚考核
(1)甲方下游用户随时对入厂运煤车各部位进行抽检,煤质抽查时发现有明显的掺假现象,如发现同一节车煤上、下煤质明显不一致的,甲乙双方和收货单位共同到现场采样,如抽检煤质发热量低于基准发热量1000Kcal/kg以上,认定为乙方掺造假,甲方扣除乙方当列到站验收计量数量100%的吨位。
上海龙凤419 (2)认定为乙方掺造假,停止供应,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乙方竞价资格。
四、备注
1、根据合同价格机制确定合同价格,合同价格机制为:(国能 e 商成交单价× 结算数量-铁路货票运杂费×1.043)/结算数量,最终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双方约定以后付货款方式进行结算,结算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小数点 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3、甲方出具采购结算单后,乙方在 7 个工作日内核对“结算单据”,如 无异议,则乙方向甲方进行结算确认,****机关要求的增值税发 票,甲方收到发票并核对无误后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4、根据甲方结算周期对账结算,双方确认数量并办理结算单据。在本合 同有效期内,尚未完成结算的,结算期限可不受合同有效期限制,以双方实际 结算安排为准。
5、 兑现率违约考核
(1)合同兑现考核量为合同数量的 100%(含),完成量小于合同兑现考 核量的视为违约。(2) 违约处理:违约责任在乙方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 照阶梯执行。兑现率在 50%(不含)以下的,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合同数量 ×30 元/吨;兑现率在 50%(含)-100%(不含)的,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合同 数量×15 元/吨;兑现率在 100%(含)-120%(含)的视为正常履约;超出 120% 部分双方以书面函件确认的,可以视为正常履约,否则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合 同数量×30 元/吨,同时超量部分不予结算。(3) 若乙方掺假导致甲方下游用户退货、拒收,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扣 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乙方竞价资格。 (4)乙方供货时间、数量由甲方统一调度,乙方必须满足甲方进煤要求。 乙方不能满足甲方进煤要求或不按甲方计划交货的,每出现一次扣罚履约保证 金 5000 元,扣罚上限为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
6、本次招标量2万吨,最大交易量2万吨,最小交易量2万吨。
7、备注信息甲方为****,乙方为我方上游供应商。
8、我下游用户要求****电厂60万元保证金。
上海龙凤419 9、(1)以甲方下游用户到厂计量结果为结算依据,以吨为计量单位,保留至个 位,四舍五入。(2)本****集团有限公司****请车,最终客户为神华****公司店塔电厂,到站店塔站。(3)本次报价=原煤单价+运费单价+杂费(杂费既除铁路运费以外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4)根据合同价格机制确定合同价格,合同价格机制为:(国能 e 商成交单价× 结算数量-铁路货票运杂费×1.043)/结算数量,最终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5)交货地点(交割地)仅限:曹家伙场站、石窑店站、锦界站。
联系人:马利军
联系电话:152****2111
上海龙凤419发布单位:****公司****
发布平台: 国能e商(网址:www.e-cei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