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2025年**市薛店镇西场李村混凝土道路建设项目(第一书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于2025年06月27日下午14:30整在****会议室按规定程序举行了开标磋商会议,现就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市薛店镇西场李村混凝土道路建设项目(第一书记)
三、评标信息:
上海龙凤419(1)公告时间:2025年06月17日至2025年06月23日
(2)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7日14:30整
上海龙凤419(3)评标地点:****会议室
(4)定标日期:2025年06月27日
四、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
成交金额:195000.00元
上海龙凤419成交工期:10日历天 成交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上海龙凤419注册地址:**省**市**县北郭乡文化大道1****政府院内)
五、评标小组专家名单:赵红、宁保平、刘胜利
上海龙凤419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上海龙凤419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2****9111
地 址:**市薛店镇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5****0386
地 址:**市**路与能庄北路交叉口克拉公馆8楼
上海龙凤419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照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计算,由成交人支付。
成交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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