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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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社区用房(141平方米)招租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区汊河街道高桥村
交易品种: 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3年
交易底价: 10000.00元/年
交易面积: 141.00平方米
联系方式: 周科长(****7810)
报名时间: 2025-07-18 18:00 至 2025-07-27 18:00
报名地点: **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2025-07-27 18:00
乡镇(街道) | 汊河街道 | 村(社区) | 高桥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5-07-17 |
是否续租 | 否 |
资产类型 | -- |
交易面积 | 141.00平方米 |
项目描述 | 1、该房屋****社区用房,面积141平方米的房屋实行公开招租,用于办公,不作其他用途,最高价成交。 2、房屋租期共3年。拟自2025年8月10日起至2028年8月9日止,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3、房屋交易底价为:10000元/年。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在签订协议前付清当年租金。付款方式:转账。投标保证金3000元,房屋租赁前需按照合同总价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租期结束无息归还承租方。承租方的水、电及物管费用按月按实结算自行缴纳。 4、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②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高新区管理要求。 ③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招租单位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④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柒日内无条件交还房屋,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⑤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房屋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交房,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房屋租金。 ⑥不接受联合报名。 5、在租赁期内,本单位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主体结构的维修责任由本单位负责(承租方使用不当除外),****装饰部分本单位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6、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7、承租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均须事先征得本单位的书面同意。 8、未经本村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分租房屋。 9、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
项目位置 | **市**区汊河街道高桥村 |
项目四至 | **: 南至: 西至: 北至: |
附属设施 | -- |
补充说明 |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先与招租单位联系(联系人:秦辉 ,电话051****42536),对出租房屋进行详细了解和查勘,未作了解和查 勘而参加报名的意向承租人责任自负。 备注:1、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采取线上交易,具体参照“**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相关规则。 2、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或拒不按照转让方要求 签订合同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3、招租单位负责房屋交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问题,确保无纠纷。 4、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交易活动不能进行的,或交易活动有 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汊河街道 ****中心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交易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 任。 5、意向承租人根据“**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相关规 则参与报名。 ①、意向承租人须在“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公示的报名 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及保证金缴纳,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程 序的,报名无效。 ②、保证金的缴纳应通过转账方式(不接受现场现金缴款),未按 照规定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名人承 担。 ③、个人报名的,****银行账户转账;法人单位报名的,应从 法人单位基本户转账缴纳保证金,未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报名 无效。 |
项目审查表 | IMG_0000.jpgIMG_0001.jpgIMG_0002.jpgIMG_0003.jpg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IMG_0006.jpgIMG_0007.jpgIMG_0008.jpgIMG_0009.jpg |
所有权人 | 星汇名邸所有业主 |
使用权人 | N****003MF****282P |
权属类型 | 集体 |
权证编号 | -- |
权证年限 | -- |
权证名称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报名时间 | 2025-07-18 18:00至2025-07-27 18:00 |
报名地点 | **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5-07-27 18:00 |
交易时间 | 2025-07-28 09:30 |
交易地点 | **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
流转期限 | 3年0月 |
标段描述 | 1、该房屋****社区用房,面积141平方米的房屋实行公开招租,用于办公,不作其他用途,最高价成交。 2、房屋租期共3年。拟自2025年8月10日起至2028年8月9日止,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3、房屋交易底价为:10000元/年。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在签订协议前付清当年租金。付款方式:转账。投标保证金3000元,房屋租赁前需按照合同总价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租期结束无息归还承租方。承租方的水、电及物管费用按月按实结算自行缴纳。 4、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②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高新区管理要求。 ③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招租单位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④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柒日内无条件交还房屋,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⑤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房屋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交房,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房屋租金。 ⑥不接受联合报名。 5、在租赁期内,本单位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主体结构的维修责任由本单位负责(承租方使用不当除外),****装饰部分本单位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6、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7、承租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均须事先征得本单位的书面同意。 8、未经本村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分租房屋。 9、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
交易面积 | 141.0000平方米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保证金 | ¥3000.00 |
交易底价 | 10000.00元/年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自由竞价期 | 2025-07-28 09:30~2025-07-28 09:55 |
出价延时 | 30秒 |
加价幅度 | 100.00元/年 |
底价 | 10000.00元/年 |
单位名称/姓名 | **** | 联系人 | 刘虎 | 联系电话 | 0514-****2536 |
附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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