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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省**市**县经开区**路10号 | 1,695,000.00元 | 合计(总价):****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C****0700 | C****0700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 ****文化馆、县图书馆、县美术馆相关运营服务 | **县学道街10号(原青中校食堂) |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365日历天 |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贺小英、彭怀春、胡晓红(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确定代理服务费,成交的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510********20000001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上海龙凤419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省**市**县南街50号
上海龙凤419联系方式:028-****1063
名称:****
地址:**省**市**区二环东路140****银行旁)
联系方式:028-****1120
项目联系人:万女士
电话:02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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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凤4192025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