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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的通知》****商贸〔2025〕21号)要求,经市场主体申请、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州商务局审核,拟推荐彝人古镇申报**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7日—8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申报单位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书面、电话或邮件方式于2025年8月13日前向****贸易发展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局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邮编:675000;通讯地址:**省**市**镇阳光大道283号****。联系电话:0878-****130;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