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供应商:**亿通****公司
上海龙凤419地址:**横州镇茉莉花大道500号邮编:530300
联系人:韦铭尧联系电话:158****7375
上海龙凤419我公司于2025年8月5****公司(以下称:质疑人)邮寄的《质疑函》,对****中学早餐食材采购(项目编号:****)的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调查核实,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上海龙凤419质疑事项1:根据2022年4月21日****关于****学生食堂早餐食材供应采购(LBXCZC2022-G3-00204-GXWP)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为****;2022年9月14日****关于****中学早餐食材采购服务(LBXCZC2022-G3-00777-GXWP)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为****中学;2025年7月29日****关于****中学早餐食材采购(****)的成交公告,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为****中学;上述三个标采购代理均是****作为采购代理,中标供应商均为****,两个采购人为****中学。我公司认为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为谋求****为特定供应商,在****中学早餐食材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评审标准均为****量身定制。严重违法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公司的投标利益。
二、质疑事项答复:
上海龙凤419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且项目发布采****管理部门严格审查采购文件,评审标准设置合理,不存在量身定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贵公司认为事项属主观猜测,与事实不相符,缺乏事实依据。
上海龙凤419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质疑不成立。
贵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上海龙凤419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8月8日
附件信息:
质疑答复函.docx (15.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