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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市供热一体化改造项目西部****泵站)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E370********08390(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供热一体化改造项目西部****泵站)监理已****服务局关于**市供热一体化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部** 2.2 建设规模:4608.26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服务期限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及保修期结束,具体为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以及招标人的要求。 2.5 招标范围:**市供热一体化改造项目-西部****泵站)工程施工的前期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备案、存档等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7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西部**,为提升供热服务水平及居民生活质量,对西部**进行改扩建工程监理服务,****泵站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现场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可自行现场踏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住建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投入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日前 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的招标活动。须提供监理人法定代表人任命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信息卡或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监理员(至少2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信息卡。 注:****监理部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全部进驻现场,总****监理部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须经招标人同意。 对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资格要求,按照《关于做好取消工程监理人员业务水平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建函【2016】35号)界定,项目监理机构应具备开展监理工作的能力。 关键岗位人员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投****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执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该报告作为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内容,在开标现场公示。】。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11日 17:30至2025年08月16日 17:30(**时间),登录“**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02日 09:00,地点为:****交易中心****中心第1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省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7.1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 7.2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 7.3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 7.4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详见联系方式)。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7.5 根据《**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修订)》(烟建建管【2023】2号)及监督部门的要求,实现招标项目“评优定优”目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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