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务条款:
招标要求:中标后弃标,扣罚5万元投标保证金;跟标后弃标,扣罚2万元投标保证金。
扣款标准:总单价以符合合同质量要求为基准,如不符合同质量要求,可作让步接受降价处理:
1、灰份>13.00%,每升0.01%,减价0.20元/吨;灰份>14.00%为不合格品,如无法退货,以灰分=13.00%为基准,每升0.01%,减价0.80元/吨。
2、S>0.80%,每升0.01%,减价2.00元/吨; S>0.95%为不合格品,如无法退货,以S=0.80%为基准,每升0.01%,减价5.00元/吨。
3、挥发分>7.00%,每升0.01%,减价0.20元/吨;挥发分>8.00%,以挥发分=7.00%为基准,每升0.01%,减价0.40元/吨;挥发分>9.00%为不合格品,如无法退货,以挥发分=7.00%为基准,每升0.01%,减价1.00元/吨。
4、固定碳<80.00%,每降0.01%,减价0.20元/吨;固定碳<79.00%,以固定碳=80.00%为基准,每降0.01%,减价0.40元/吨;固定碳<78.00%为不合格品,如无法退货,以固定碳=80.00%为基准,每降0.01%,减价2.00元/吨。
5、发热值<6900大卡,以发热值=6900大卡为基准,每降1大卡,减价0.30元/吨;发热值<6800大卡,以发热值=6900大卡为基准,每降1大卡,减价0.40元/吨;发热值<6700大卡为不合格品,作退货处理,如无法退货,以发热值=6900大卡为基准,每降1大卡,减价0.80元/吨。
6、水份>9.0%,超过9.0%的部分在结算时扣除水分吨位。
7、其它质量指标不符合同要求,双方协商降价处理。
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卖方发货后,买方验货并将检验结果报出后,买方办理结算清单,卖方对结算清单无异议,卖方凭有关原始凭据及增值税发票等向买方办理结算。结算完毕及时付款。货送完30天后凭票付款,以3000吨为一批次,订货量超过3000吨,当送货达到一批次可申请付款70%,余款送完30天后凭票付清(贸易商)。
违约责任:1、如到货为不合格品,原则上作退货处理。无法退货,则在原降价基础上,进一步协商降价处理。如造成买方其它损失,其损失由卖方承担。
2、一方或双方发生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民法典》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承担责任, 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主张权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
3、xxx吨要求xxx天内发完并到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按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