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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要求,以及《****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等相关规定,**中心**堤防灾后恢复建设工程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
验收组查勘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施工、监理、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质询、讨论,验收组认为,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规范、规程确定的验收标准和条件。现将验收相关资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网站公示次日开始计算日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贺思桦 ****
验收资料编制单位:雅****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任李平 180****7457
监督电话: 0835-****283****水利局)
上海龙凤419附件:**中心**堤防灾后恢复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