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电厂二期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上海龙凤419渝发改能源〔2025〕1034号
****委员会:
上海龙凤419你委《****电厂二期扩建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核准的请示》(**发改资环〔2025〕50号)收悉。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电厂二期扩建项目纳入〈**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发改能源〔2025〕957号),****总院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电规发电〔2025〕457号),经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提升全市电力保障能力,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电厂二期扩建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上海龙凤419三、项目建设地点:**区**镇。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2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等配套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为66.55亿元,其中:资本金19.97亿元、占30%,银行贷款46.58亿元、占70%。
六、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按有关规定公开发布。
七、本项目应符合国家节能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生态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上海龙凤419八、本项目核准要****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电厂二期扩建工程不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复函》(**经开建函〔2025〕30号),项目无需办理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申请办理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获取延期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委员会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