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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物资采购公告(自采)】2025年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园道路维修工程--红色沥青混凝土采购(三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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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物资采购公告(自采)】2025****学校园道路维修工程--红色沥青混凝土采购(三次)

信息时间:2025-08-21

自主采购公告

****受****委托对“ 2025****学校园道路维修工程--红色沥青混凝土采购(三次)”采用自采方式进行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学校园道路维修工程--红色沥青混凝土采购(三次);

2.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竞价;

4.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264627元(含税),具体参数详见采购系统;

5.分包情况:不分包;

6.供货时间:按工程施工进度及甲方通知供应

7.供货地点:****大学;

8.付款方式及进度:网银转账,按照甲方支付计划进行拨付,其他未尽事宜合同另行约定。

9.质量要求:

9.1、AC-13C红色沥青混凝土质量要求: ①制造商资质:具有符合国家要求的生产资格; ②生产能力:具备两条以上生产线(或相同生产能力); ③运输:运输沥青过程要用苫布罩住,防止沥青温度降快或突发降雨等; ④其它: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

9.2、供应商提供的标的,如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9.3、技术要求: 9.3.1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9.3.2供应商随货提供针对本批次出厂时需提供主要材料出场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材料。上述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未提供,采购单位可不予验收。

10.其他要求:10.1 1)运输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且对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由此引起的纠纷、责任以及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送货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卸车过程必须听从采购人现场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否则,一切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验收和计量1、货物交与采购人之前,由供应商妥善保管。采购人对货物进行验收时,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达到合同质量要求的,采购人应及时对货物进行卸车及签收。 2、货物进场后必须由采购人指定的专职人员验收(验收人员确定后采购人将正式员工姓名和收料员委托书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供应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验收单据经双方亲笔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但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货物质量的依据。 4)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开具发票所需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 5)供应商须保证发票的合法性,任何时间出现供应商发票的不合法性问题,供应商须负全部法律责任,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6)供应商向采购人交付的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采购人享有以下权利:拒收,要求供应商予以退换,因退换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材料延误、更换造成一切后果。 7)中标供应商要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8)安全及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内,供应商车辆要听从采购人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供应商要对采购人的作业现场进行踏勘,确保安全方可作业,供应商承担在采购人现场内因组织、管理、踏察、检查、作业等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10.2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视为同意此项付款方式,签署合同时,不得对此项付款方式提出异议。

*注:供应商提供材料必须保证来源合法,否则,后果自负;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提供材料样品,若检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作废标处理;供货期间,所供材料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二次竞价)

三、投标报价:

1.只接受整包报价,报价不完全响应无效。

2.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四、报名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服务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情况查询: (1)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2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的任一相关材料,注:提供任意一个或多个证明材料均可)。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5、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视为同意此项付款方式,签署合同时,不得对此项付款方式提出异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集团****公司第11包商品沥青混凝土供应商备选库合格成员。

8、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报价单位满足3家方可正常开标。

五、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http://supplier.****.cn/#/index),按要求选择报名项目、缴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报名时间为2025年08月21日09时至2025年08月21日16时(**时间)

注:1、****集团****公司供应商/承包商库内成****公司工作人员获****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账号密码。

2、供货商可****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http://supplier.****.cn/#/index)下载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可致电:0451-****1511

六、采购保证金

1.详****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采购公告;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2日08时00分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公司规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账户信息等与投标人名称、基本账户信息必须一致(汇款时须注明:****)

3.投标人汇款后系统自动审核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投****银行出具的保证金账户实时进账单为准;

5.投标人须无条件承担投标人由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保证金退票、保证金未按时到达专用账户、保证金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等投标保证金递交无效的情形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投标被否决处理。

6.有以下情形的汇款,拒收并回退原账户:

(1)以个人名义汇至****账户的;

(2)汇款人账户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

7.保证金的清退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予以退还;

(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有关规定,在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为未成交供应商办理保证金清退手续;

(4)保证金清退时,****将按原汇款账号退回,****不受理以任何理由将保证金退至其他账户的业务;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在规定期限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被认定为虚假和恶意质疑的。

七、竞价安排

1.竞价方式:二次竞价

2.开始竞价时间:

一次竞价时间:一次报价请于2025年08月22日09时前填写完成,开标后一次报价不可再更改。

二次竞价时间:二次报价与一次报价时间间隔15分钟,供应商需于2025年08月22日09时00分至09时15分前填写完成,最终成交价格以两次报价中最低的报价为准。

若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时,则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为二次报价项目,供应商需根据文件要求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可相等;

★★★若报价不符合文件要求,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直接否决投标。

八、竞价说明

如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本次竞价活动终止。

九、采购人其他需求:

供应商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响应采购人需求。

十、成交服务费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下浮67.5%计取,由中标供应商缴纳。

中标供应商在缴纳代理服务费后,方可领取成交通知书。若供应商不缴纳代理服务费,则从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交易中心 :http://hrbggzy.****.cn/;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爱建路59号

联系人:刘会

电 话:137****6424

组织机构:****

地 址:**市工程小区105栋

联系人:郝工

联系电话:0451-****1511

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提出。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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