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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公安局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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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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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5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2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政采磋商(2025)0080号-1 为****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采购执法执勤车辆4台(插电混动),预算金额70.32万元。 **** **市**县**镇滨河大道与高新九****园区内 702,800.00 评审总得分:63.47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晓燕、马立宁、商学增(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11,947.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李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0917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镇洛峪村南紫罗新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1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老**春都路1号
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方式:175****71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方式:175****7152
附件(5)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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