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凤419

大田县2025年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上海龙凤419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上海龙凤419二、项目名称:**县2025年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上海龙凤419**省**市**县甘蔗街道东岭路2号****公司6#楼第1层

****785.34元

97.26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县2025年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服务类(****)

序号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785.34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陈正飘

评审专家:

张林生、涂进营、吴高雄、陈在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中标人应在结果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费按以下标准的80%计取(以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1.5%,100万-500万0.8%,500万-1000万0.4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上海龙凤419采购包1:3.219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上海龙凤4191、截止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共有五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五家投标人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本项目使用资金为代收代办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为采购文件范本,本项目仅参照执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地 址: **省**县均溪镇建山路190号

联 系 人:林永界

上海龙凤419联系方法:0598-****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上海龙凤419地址:**省**市**县均溪镇赤岩路19-3号301室

联 系 人:刘志锰

上海龙凤419联系方法:0598-****003/188****8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志锰

上海龙凤419电话:0598-****003/188****8518

****

2025年08月21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8-21
中标通知
大田县2025年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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