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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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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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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2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1 为基层所队配备执勤执法装备,执法记录仪90台,采集站15台 **** ******开发区科学大道71号院01号 536,175.00 评审价格:536175元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执法记录仪 海康威视 DSJ-HIKM1A1 90 1415元
2 采集站 海康威视 ZCS-HIKC1 15 27255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岳红俊、赵艳克、张培(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 号文《**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收费金额:9,115.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地点:****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2.定标日期为:2025年8月22日; 3.成交供应商评审报价:536175.00元 4.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5.监督单位:****采购办,地址:**省**市**市**路街道**路85号,电话:0371-****9803。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路16号
联系人:王真朋
联系方式:178****8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郑****开发区翠竹街1号23幢3层03号
联系人:刘东艳
联系方式:173****8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东艳
联系方式:173****8028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8-22
中标通知
巩义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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