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08
-
2025-04-30
-
2024-12-31
-
2024-05-09
-
2022-10-31
-
2022-03-14
一、合作业主应具备的条件 (一)合作业主本身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经营实体。 2.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和村级集体经济示范村项目资金投入的确定:以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价格为结算依据,项目资金以工程竣工审计为准。 3...( 民宿改造项目 在正文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