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是什么意思?
2025-02-14
上海龙凤419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是指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各类采购或交易活动中,供应商或投标人通过提供不真实、伪造、变造等虚假的文件、资料、信息等,以达到欺骗采购方或评标委员会等相关主体,从而获取中标或成交资格的不正当行为。

资质证明文件类
伪造或变造资质证书:比如伪造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级资质证书,或在原有的较低等级资质证书上进行变造,更改资质等级、有效期等关键信息,以显示其具备更高的施工能力和资格,从而在工程招投标中更具竞争力。
虚构业绩证明:编造虚假的项目业绩合同,虚构曾经完成过大型、高难度项目的经历。例如,在政府采购的软件项目招标中,供应商虚构与知名企业的合作项目,伪造合同文本、验收报告等材料,使采购方误以为其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和技术实力。
案例:2024年2月27日,深圳XX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了加盖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公章的“农业类食材配送优秀供应商”荣誉证书与“农业类食材配送安全保障企业”荣誉证书,后被发现均是伪造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数一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
处罚:1.罚款人民币112341元; 2.一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
人员信息类
虚假的人员资质证书:在一些需要特定专业人员的项目中,提供伪造的专业人员资质证书。如在工程设计项目中,伪造设计师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工程师的职称证书等,证明其团队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而实际上相关人员并不具备相应资质。
虚构人员劳动关系:声称某些专业人员是本单位员工,但实际上这些人员与本单位并无真实的劳动关系。例如,在项目投标时,将其他单位的技术专家列为自己公司的员工,提供虚假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以增强投标团队的实力和可信度。
案例:深圳市XX文化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参加“凤凰街道社区图书馆运营服务项目(二次)”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所列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等8人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个人)》与事实不符,属于虚假资料。
处罚:1.罚款人民币15036元; 2.两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
财务状况类
虚假的财务报表:为了显示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篡改财务报表中的数据。比如夸大资产规模、虚增利润、隐瞒负债等,使采购方认为其有足够的资金来履行合同。如在大型设备采购项目中,供应商通过虚假财务报表显示其有充足的资金用于生产和交付设备,而实际财务状况可能根本无法支撑。
伪造银行资信证明:伪造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虚假证明公司的资金信用状况良好。例如,伪造银行保函、存款证明等,使采购方相信其在资金方面具有可靠的保障,能够按时完成项目或提供货物、服务。